盘锦市图书馆恢复开馆公告
更新时间:2022-05-10
尊敬的读者朋友:
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》相关精神,盘锦市图书馆定于5月11日恢复开放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对来馆读者要求如下:
1、测温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2、佩戴口罩、保持一米距离;
3、每日在馆人数限流50%。
盘锦市图书馆
2022年5月9日
尊敬的读者朋友:
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》相关精神,盘锦市图书馆定于5月11日恢复开放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对来馆读者要求如下:
1、测温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2、佩戴口罩、保持一米距离;
3、每日在馆人数限流50%。
盘锦市图书馆
2022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