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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锦市图书馆恢复开馆公告
更新时间:2022-05-10

尊敬的读者朋友:

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》相关精神,盘锦市图书馆定于5月11日恢复开放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对来馆读者要求如下:

1、测温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
2、佩戴口罩、保持一米距离;

3、每日在馆人数限流50%。





盘锦市图书馆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2年5月9日